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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考情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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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高校5月1日起公开校务招生收费录取程序
高校收费项目到底有哪些?

  高校的招生录取是否公正?广东省高校5月1日起将实行校务公开,尽可能让学生家长心中明明白白。昨日(6日),省教育厅正式下发了《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校务公开暂行规定》,明确规定高校的招生章程和计划、录取程序,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及范围等校务必须向社会公开。除收费的项目、标准、范围和依据必须公开外,须向学生公布的管理信息还包括学校招生(含研究生考试录取、免试推荐)和教育教学改革情况,招生录取的程序;学生入党、入团、评优、评先、选干、奖学金评定和发放情况,学生奖惩情况,学生转学转专业条件、毕业生就业信息等;学校教学情况,包括师资力量、教学计划安排、专业设置及学分分布、课程设置及调整等;学生勤工助学的信息和助学金、助学贷款的发放要求、标准、办法。此外,面向社会的招标项目、招投标程序、投标情况、中标结果;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的招聘条件和程序、招聘结果等也要列于校务公开中。《规定》要求,校务公开内容由校务公开工作机构提出,由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,经校长签字确认后,在校务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公开方式包括在校园网上设立专门的校务公开网页;通过校报、广播、电视等媒体在校内发布;校内设立固定的公开宣传栏和定期召开教代会、学代会等。

  省教育厅、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负责对高校校务公开实施监督,对违反《规定》故意不真实公开校务或在校务公开中故意弄虚作假的,教育主管部门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者,予以通报批评,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。 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来源:南方日报